看起来特别帅的人,也并不一定就是每个人的菜,果然如此。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我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交英语作业,以期后续。林鹏并不多费一句话,冷冷地指指桌子的左上角,拿笔的右手托着下巴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趁我不注意然后冷不丁绊地我一脚。
一本正经地闹着玩,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人。
他的头发十分的浓密,又黑又粗,每一根都直直地立着。我有时会怀疑,那样一个脑袋上怎么会生出这么多头发。关键他头发还经常挺长,站起来又非常地挺拔,跟课本上鲁迅的照片非常像。我常常在心里暗暗地叫他小鲁迅。
我曾窃窃地以为他对我有所不同,该不会是暗恋我吧?心里还偷着乐了一段时间。
刚上初中才几天啊,丽丽叽叽喳喳的已经认识了大半的同学。每节课下课,她都会扭着她的小蛮腰,找到新的聊天对象。远处总是能传来她哈哈大笑的声音。我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看着她,明亮的大眼睛,樱桃小嘴,仿佛每一个细胞都会说话。活了14年我才第一次认识到,大约我算是一个内向的人。都一个多星期了,虽然身为课代表,我也并没有多认识几个人。
孙英是我认识的第六个人。第一周英语考试的卷子老师判出来了。有几个积极的同学,争抢着发卷子。考题还是挺简单的,果然不出所料,93分。
丽丽抻过我的卷子看了看说,“最高分是97分,你才是第二。”
啊?竟然有人比我还高?“才是第二”这四个字瞬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忍不住问“谁啊?”
“喏,”说着她用嘴指了指。看着我方向不对,“喏……”她指地更用力,下巴都快伸到讲台上了。
我正在找,丽丽突然抻着我的右手一拳杵在了一个人的腰上。我一个机灵,赶忙抽离回来说对不起。那人转过脸来,一脸惊讶,继而笑着看丽丽,又看了我一眼,问我俩:“干嘛?”
“是她,”我和丽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对方。我的脸噌一下就红了。丽丽伸着舌头,手脚并用地冲他做了个鬼脸,布灵布灵的大眼睛像闪着星星。他耸耸肩无奈地继续发卷子了。
丽丽说就是他。啊?原来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难怪刚才丽丽那样指呢。
怎么说呢,有点奇怪。这个人穿了一身深一点的天蓝色棒球运动服。衣服倒是不常见的样式,看起来也非常潇洒利落,就是人长得太丑了。
有多丑呢?像谁呢?比光头强的脸再短一些,再平一些,鼻子再扁一些,眉毛再淡一些。他正一篇一篇地给同学们发着卷子,每发一篇就灿烂地笑着说着什么。开怀,明朗。
因为一拳的交情,我们渐渐熟悉起来。我才发现他眼睛不笑的时候就只有一条缝,不认真看都看不出来他有黑眼珠。于是我总会冷不丁叫他的名字“孙英”,他“嗯?”的一声看向我时,我会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的眼睛说:“把眼睛睁开”。后来,“把眼睛睁开”就悄悄地流传了起来。你见过一有人喊“孙英”,突然五十多人异口同声地喊“把眼睛睁开”,然后开怀大笑的场面吗。我见过。
天气冷的时候,他的标配就上场了。他鼻子上总是会挂着两条鼻涕,不流下来,也不吸进去,就那么停在嘴和鼻子的中间。我去收作业的时候,他总会站起来(是因为有礼貌吗?),从整齐的书堆里找出作业本,然后再站起来,露出他温暖的可以融化风雪的笑递给我。你会很担心他的鼻涕会在侧身的时候掉下来。等他站起来,悬着的心才会放下来,还好,没有掉。有时候真看得难受,看着你都想递上一张纸,甚至想拿纸替他擤一下。
人站着的时候倒还算是板正,但走起路来,肩膀就一高一低。我仔细研究过他走路的姿势,好像是只用后脚跟,腿挺得很直,但完全用不到脚尖。
长相看起来确实是不敢恭维了一些。但是,给人的感觉确实挺单纯可爱,阳光温和的。
丽丽说,他是初二孙老师的儿子,也在学校住宿。难怪英语那么好,原来是有外挂。
我呢,还没介绍过自己。我也不能算一个名副其实的学霸,毕竟只有小学六年都是第一;也不能算是个很漂亮的人,毕竟只是从四年级以后才开始有很多男生喜欢。关于模样,你也别问我从哪里来的自信。魏征早就回答过我们“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有人喜欢,大概我的模样也不算差吧?
来到这所凌云中学,我才排班里第六,自荐了数学课代表,还没当上什么班干部。但是仿佛每次有啥事,班主任也都叫上我。身材啥的,因为那时候还小并没有在意过,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算是啥样的身材。总之,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就是“我行我素”,自认为姐就是主宰。
自从那不由自主的一拳出去以后,仿佛招惹了孙英。我常常被他莫名其妙地打一拳要么踢一脚,要么绊一下。时时还配上鬼脸和邪魅的一笑。这样的情景你懂得,我们那时候并没有想过什么旁人的眼光。“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大概就是这样的一幅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