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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风雨夜逃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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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陬是太子的儿子,也是他的长孙。这太子的意思很明显了,既然他这个做太子的命薄,但让他儿子来继续他的太子位置才没有遗憾。但是猎骄靡的二儿子大禄就不干了,他心里是这么想的,按禅让的角度来说,既然兄长命薄,太子一位理应由他这个“老二”来做,岑陬是孙子辈了,怎么能越长而立为太子呢?也正是因为这样,猎骄靡就着急啊。

手心也是肉,手背也是肉,时刻担心着儿孙之间的“武力冲突”。因此,他当时根本就无暇和汉朝结为和盟。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猎骄靡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个问题。说来也巧,张骞第二次西游强烈要求联盟的事,匈奴人知道了。以匈奴人的牛脾气,当然很生气了,后果自然很严重了。

匈奴人扬言要踏平乌孙国。猎骄靡一听吓的屁滚尿流,为了避免让匈奴人的豪言实现,他决定接受汉朝联盟的请求。面对匈奴人帮的忙,汉武帝自然高兴了,于是采取了汉初对匈奴的政策,为了让这位盟友天长地久下去,决定以美人来拴住别人的心的老政策。

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也就是离张骞第二次西游到达到乌孙国后的第七个年头,猎骄靡送上了几十匹绝世佳马做为聘礼,正式迎娶汉朝的公主,从此以后,两国结为百年之好。

江都王刘建的掌上明珠细君公主有幸成为这次联盟的“牺牲品”。猎骄靡对这位美貌如花的公主庞爱不已,立马封为右夫人。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但后知后觉的匈奴人直到猎骄靡抱得美人归时,才知道他们自己的愚蠢,居然对两个对手起到了推风助澜的作用。

匈奴人的四肢虽然明显比头脑发达些,但此时也终于开窍了,他们也决定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于是也选了一位秀色可餐的公主,向猎骄靡提出了“和亲”联盟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已经年过花甲的猎骄靡面对这样的桃花运,虽然心里诚惶诚恐,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但匈奴人他最终还是不敢得罪,于是采取了来者不拒的政策,接纳了匈奴的公主,并且打算把她封为左夫人。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对乌孙昆莫猎骄靡的人品肯定有个大致的了解了,他属于典型的“小人”角色。

但这样的好处是,使得他的乌孙国内暂时平静下来。乌孙国倒是平静了,猎骄靡这个糟老头子也有两国美女左拥右抱,但公主刘细君却极度不满了。自己这位堂堂的大汉公主嫁给了一个糟老头子还不算,还要与匈奴蛮女共伺一夫,这简直是岂有此理!猎骄靡发了,我们的刘细君公主却郁闷了。

作为政治婚姻的产物,或许她不敢去想那些单纯而美丽的爱情。她现在要做的工作,就是跟昆莫套近乎,替他生儿育女。有朝一日,儿女长大,送回汉朝,或留学镀金,或认亲拜祖,也是一件很美的事。愿望看起来很小,可是完成的难度相当大。

来了快半年了,我们可怜的公主,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宫中,独守空房,虚度年华。猎骄靡偶尔来看望她,就摆个宴席,让刘细君作陪。酒喝完了,然后挥一挥衣袖就走人了,就算是完成两人的约会。莫怪猎骄靡故意要冷落咱们的公主,他也是有难言之隐的。

他的困难就在于,首先,他老了。身体老了,连心态也老了。还有,他和汉朝公主在一起,两个人非但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因为言语不通,连交流都成了问题。跟匈奴公主就不一样,虽然也不能那个啥,但两个人语言沟通没有任何问题,细君公主明显就处于劣势。

细君公主又气又恼:我要的幸福,昆莫猎骄靡给不起,这可如何是好?这位被干晾着的公主,只得日日思归。她的思念,飘在空中,化成远飞的鸽子,飞回了汉朝,落在了刘彻的手掌。

“寂寞宫中泪,谁解其中味。纵有世间富贵千万种,又怎能换一颗温暖的心和一束迟来的玫瑰?”

说实话,公主的心,刘彻是知道的;公主的孤独,昆莫猎骄靡也是知道的。于是,心生愧疚的猎骄靡,决定要跟公主好好谈谈她的将来。这天,昆莫与刘细君公主会面,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老了!!

刘细君公主很伤感地看着昆莫:我早知道你老了。昆莫接着说:可是我的孙子岑陬,还很年轻。刘细君不知昆莫葫芦里装着啥药,眼睛迷茫,心情沉重地看着对方。这时,昆莫只好一股脑儿地掏出心里的话:我死了,你就跟我孙儿过去吧。原来昆莫一直摆宴席,将自己应付过去,竟然是留着给自家孙子的。

刘细君当即晕菜,一下子就拒绝了昆莫的要求。要知道,论辈分,那个岑陬都可以叫她一声奶奶,岑陬娶刘细君,这是绝对的乱伦。这事如果放在汉朝,装猪笼,割舌头,四捆六绑,抬上火架,不煎得你流油嘶叫,都不会罢休。于是,公主快手修书一封,叫人送回汉朝,哭诉了昆莫荒谬的想法。

又很快地,汉朝使者传话过来了。只有一句话: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这话的意思大约就是,请入乡随俗吧,对不起!只能委屈你了。我们大汉必须联合乌孙,灭掉匈奴。要联合乌孙,就必须留在乌孙。要留在乌孙,就必须做昆莫孙子的老婆。要做人家的老婆,就必须忍辱负重。

又羞又怒之下,公主病了!跟来的御医想尽了办法,但公主的病情依旧无没有好转。正在这时,曾经出使过汉朝,对汉朝生活无比向往的乌孙使者莫日根好心的向汉使傅介子推荐李同。

而且他还向傅介子说明,这位医生并不是草原上的巫医,而是刘洛大草原上的汉人。傅介子听后将信将疑,不过此刻公主的病情不见好转。为了朝廷的大局,他只得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试试看的态度,亲自去请和鉴别一下这位在草原上称为神医的野人奥日赖。

至少现在,傅介子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

李同自从被夷莪公主掳掠回来以后,倒也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这位公主一直庇护着他,对他很不错,不仅允许他在赤谷城内自由的到处走动,还赏赐给了他不少财物。李同也不想无所事事,被人看做吃软饭的小白脸。于是,他找到那些陪同细君公主来的工匠,利用这些财物聘请汉人为自己在城中修了一座小院开了一家医馆,名曰同仁堂。

赤谷城坐落在天山山脉西段北面的一条面向西北方的宽大的谷地。离开谷地不费多少里程便是东西狭长而宽阔的一处大湖,名曰伊色克湖。赤谷城顾名思义,山谷岩石皆泛红色。这里气候温润,草原广阔,森林密布,野花飘香。宽大的山谷中,毡帐星罗棋布。湖边的山坡上有一座与众不同的小屋,在白色帐围浅红色帐顶丛中,格外醒目耀眼。

那里就是李同的同仁堂医馆。傅介子下了马,信步走进这个小院。今天天气很好,院子里晒满了各种各样的药材,散发出奇异的药香。隔着栅栏,傅介子看到院子中间有两名汉人的小童正在那里忙碌。听到门口的动静,两个小童立刻过来招呼:“傅大使好!”

见到他俩,傅介子露出了笑意。这两孩子他认识,正是陪嫁队伍里工匠张老三家中的娃子。前段日子听说这俩孩子因为水土不服病得很厉害,眼瞅着就快不行了,没想到今天一见,他俩竟然生龙活虎,身体也强壮了不少。

见到两个小子红润的脸,他对这名川奥日赖的医生有了些许信心,于是问道:“张家小娃,这里的主人奥日赖医生呢?”

“回傅大人的话,乌孙夷莪公主请师傅去给昆莫看病了,每天这个时候我师傅都要进宫一次替昆莫针灸。”说到这,童子张大狗又抬头看了一下太阳,又说,“嗯,辰时已过,师傅应该很快忙完,就会回了。傅大人不如在屋里坐一坐。稍微等一下。”

“好啊!张家小娃,最近长进不少啊!竟然能够咬文爵字了。你们已经拜了这位草原医生为师么?”傅介子边走进堂屋边问,言语中带着调侃的意思。另一个小童张二狗却不高兴了,抢白道:“傅大人,我家师傅才不是什么草原医生呢!师傅他老人家不仅读书识字,还是我们正经的汉人。听师傅说,他的祖先是赵国大将军李牧,因为机缘巧合流落到草原。我师傅可不是什么蛮子,他可是正正经经的汉人了!”

“什么?你师傅是李牧大将军的后代,此言当真?”傅介子听了大吃一惊,连忙追问。

“那当然,拜师的时候,我曾经见过李牧大将军的牌位了。”张大狗得意洋洋的说道。

傅介子脸上惊疑不定,此刻,堂屋正中悬挂的一块匾额映入他的眼帘,上面用隶书写的“同仁堂”三个大字苍劲有力,字体与现在的汉隶有些不同,不过显得更加的好看,也更加的圆润华丽。即使现在还不习惯这种字体,但也让见多识广的傅介子啧啧称奇,他现在倒是有几分相信这位从未谋面的草原神医真有可能是李牧的后代。

他现在更加期待等下与这位神医相见的那一刻了,也许今天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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