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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9.糟糠妻,不可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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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忙了半个月,巨幅的麻姑拜寿图终于完工了!若以原主的速度,恐怕是需要忙活大半年的。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林希的绣工延续的是原主的技艺,针线细密,绣工匀整,构图繁而不乱,用色大胆丰富。

灵活多变的针法和细致的绣工赋予了人物栩栩如生的形象。甚至人物的头发也是丝毫毕现,非常的生动逼真。

林希对成品很满意,她想着按照这个县城的购买力,应该可以卖个一百两以上。

如果拿到州府去卖,那肯定是会得更多的银钱,但是,长途跋涉,费时费力不说,没有人脉也不一定能卖到高价。

林希想着,先去县城看看。之前去的锦绣阁就很不错,老板娘为人和善,待人热忱,做事也大方爽利,是个心思通透的良善之辈。

林希抬眼看了看天色,这时候已经快正午了,去县城一趟,就来不及赶回来了,需要在县城过夜。她孤身一人的留宿在外,势必会惹人说闲话,自然是不合适的。

想起前几日吴婶的媳妇小吴氏说过近日会去县城,林希觉得两个人正好可以做个伴。于是,就去了隔壁找小吴氏。

小吴氏是吴婶娘家的远房侄女,她和她男人是表妹表哥的关系,从小到大的情分,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说法。

小吴氏表哥姓沈,名昇,取自“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寓意高升。他小时候刚进学时,夫子希望他能敏而好学,有个步步高升的前景,所以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

可惜,沈昇却不是个读书的料,死记硬背还行,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却真的难为他了。他娘的意思,他就是个榆木脑袋,愚钝不开窍。

当沈昇勉强读完了《三字经》,学了简单的算学,就再也不肯去学堂了。他爹就托关系,送他去了县里,给梁记布庄的刘账房做了学徒。

小吴氏嫁给沈昇后,每个月都会去县里,给她男人送衣服和吃食。成亲四年,两人感情甜蜜,如胶似漆,如今已经有了一个大胖小子。三岁左右,正是猫狗嫌的年纪。

林希来到了隔壁,院子里,小胖墩正在玩石子,他的脸上沾满了脏污,一双小手也因为抹了泥巴看起来黑乎乎的。

“小石头,在玩石子呢?”林希凑过去摸摸小石头圆溜溜的脑袋,笑嘻嘻地问,“你娘呢,她在屋里吗?”

“姨姨,好,我娘,在呢!”

小家伙说话还不是太流利,他磕磕巴巴地说完,还用手指了指屋子,示意就在屋内!

“姨姨知道了,小石子真乖,你自己玩吧。”

林希给小家伙擦了擦脸,又捏了捏他那肉嘟嘟的脸颊,才走去屋内。

小吴氏,大名是吴咏梅,她出生于梅花盛开的季节,由此得名。她比林希年长五岁,所以林希都是叫她梅姐。

“梅姐,梅姐?你在屋里吗?”

“哎,在呢,你进来吧。”

小吴氏正在屋内纳鞋底,他男人的脚挺废鞋,一年总得换个好几双。听到林希妹子的喊声,连忙应声回答。

林希进了里屋,看到小吴氏正在纳鞋底,就随意找了个座,陪着唠了一会儿嗑后,才切入了正题。

小吴氏原本就是计划这两日出门的,现在林希有意结伴同行,她自然没有什么异议。于是两人约定了明日一早就出发。

次日一早,天还蒙蒙亮,林希就起了床,她给自己施了个清洁术,然后收拾好背筐,抱着孩子就去了隔壁。

孩子交给吴婶子照料,林希还是很放心的。于是,她拉起小吴氏的手兴冲冲地就走了。

在村口有刘老头驾着牛车在等了,等她们上了车,见再没有人来,刘老头就扬了扬手里的皮鞭,慢悠悠地赶车上了路。

到了县城,林希和小吴氏就分道扬镳了。小吴氏要赶去梁记布庄,而林希则是去往锦绣阁。一个在街东头,一个在街西边。并不同道。

很快,林希就到了锦绣阁,老板娘正在柜台上清点货物,看到有人进来,她立马扬起笑脸就迎了上来。

“小娘子,你是需要些什么?”说着还不等林希回答,就开始自卖自瓜,“我可要跟你说,我们锦绣阁的绣线在整个县城是品种最全,质量最好的。”

“老板娘,我今天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有笔生意想和你谈。”

林希卸下后背的背筐,抽去覆盖的破旧棉布,露出里面折叠整齐的绣品。

老板娘一听是来谈生意的,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林希一眼,一个乳臭未干的毛丫头,能有什么生意可谈?再看她煞有介事的模样,顿时又来了兴致。

她凑到林希身旁看小丫头小心翼翼地展开绣品。当目光接触到完整作品的一刹那,她就立刻被吸引住了全部心神。

太精致,太完美了!

老板娘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辞藻来形容她所看到的画面。

这是一幅麻姑拜寿图,麻姑一身轻纱襦裙,衣袂飘飘,翩然若仙。

她左手手捧寿桃,右手轻抚衣裙,那低垂的眉眼,那肤若凝脂的纤纤玉手,表现得惟妙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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